更為重要的一點是,《大清律例》中規定:
若犯人在途中侮辱官役,詐騙財物,生事不法,無論滿漢軍民,都將在當地施行羈禁,從嚴處置;
若犯人在領取證明文書后死亡,官役可以免遭責罰。
這一律令將差役的權力欲望推至巔峰——犯人生死全在其手,怎能不膨脹呢?
許多官吏究其一生,碌碌無為,而一旦當上押解的差役,那麼無論是王公大臣,還是皇親貴族,他們在自己面前都得服服帖帖的,可謂是「風光無兩」。
其次,流放之犯人大都是達官顯貴,層層打點方才免除死罪,到了押解這一環,其家人亦會付出不吝錢財,向差役行賄。
(收受賄賂)
而皇帝也不忍心治犯人死罪,故默認行賄以保全自身之事。
順治朝時,江南科場舞弊案爆發,大批官員受到牽連,除了少部分人被處死之外,剩下的絕大多數都是流放邊疆。
這些舞弊官員所撈得的油水極多,而文人又受不得路遙顛簸之苦,因此上上下下,大肆行賄,沿途押解的官吏也賺得盆滿缽滿。
康熙即位之初,鰲拜等人結黨營私、大肆貪污受賄,當時州縣級別官員貪婪者居多,加收火耗銀、強行攤派,上下官員相互勾結,屬于普遍現象。
康熙主政后,先后打擊了索額圖、明珠、徐乾學、高士奇等集團貪腐案,其中懲治了一二品高官33人,流放者近千人。
(康熙)
彼時,明珠等人對于朝堂局勢尚有幻想,因此特意挑選了押解差役,給予豐厚的報酬,要求差役們好生照顧流放犯人,以求得勢之時,這些流放者都能悉數歸來。
雖然明珠等人含恨而終,流放者終生未能再入京城,但是差役們卻是大賺一筆,「置業京城」者都不在少數,可見油水之豐厚。
因此,許多人都搶著爭當差役。
因此,官吏之職,差役最受追捧;
而差役之中,押解女囚則最受歡迎。
三、押解女囚
押解女囚,首先意味著,差役們將會撈得遠勝于男囚的油水。
而女囚家人拼命行賄的原因,和「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」的傳統觀念不謀而合。
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,「貞節」一直是世俗社會對女性行為的嚴格規范,忠貞、貞潔是古代女性非常重要的德性要求。
《女論語》作者在守節篇提出:
「第一貞節,第二清貞」,認為作為女子首先要有一顆貞正純潔的心和一種凌然不可侵犯、誓死不變的節操觀。
(古代女子重貞潔)
貞節觀念與行為從先秦時代產生后,一直延續了二千多年,自始至終地存續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里,如同枷鎖一般牢牢的纏繞在古代中國婦女的脖子上,越纏越緊,影響越來越深重。
守節成為婦女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,無論任何情況下,婦女的貞節比生命更為重要,婦女守節現象比比皆是。
而女囚大都出生于官宦之家,生得十分俊俏;差役們皆是男人,押解路遠,很難說會不會做出出格之舉。
因此,其家人賄賂之金額,往往是十分巨大的。
其次,女囚大都柔弱無力,差役們便無需投入過多的精力,來防止她們逃跑,算是一個清閑而油水豐厚的好差事。
由于流遣地區多為邊遠荒涼地帶,環境惡劣,陌生之地生存艱難,因此很多人犯會想辦法在途中逃脫。
(荒原之地)
清代中期以來,人犯脫逃的情況日益嚴重,據《清實錄》記載,從乾隆二十三年到嘉慶十九年,東北地區人犯脫逃就有33個案件,這讓負責押解的差役苦不堪言。
《大清律例》規定,人犯逃脫后,配地官吏、押解人員等應限期抓獲人犯。
若在限期內抓獲人犯,差役們則可以免罪。
若由他人抓獲,或人犯身亡、自首,則要按照失律治罪,不準免罪。
而一個嚴峻的問題是,差役們大都收受賄賂,因此他們往往會被認定為給「因收受錢財而放走人犯」,可謂是「死罪可免,活罪難逃」。
不僅一點兒油水也撈不到,還惹得一身腥,甚至丟了性命都有可能。
因此,嬌弱的女囚大受差役們的歡迎,面容姣好的她們不僅養眼,而且不需要差役們操太多的心,以嚴加看管。
清代野史甚至記載了一則差役與女囚私奔的故事:
女囚自知將流至遠方、遠離故土家鄉,終身不返,因此思鄉之苦給其精神帶去巨大的折磨。
而負責押解的差役尚未婚娶,對女囚一見鐘情,便圖謀私奔之事。
因此,差役一直向女囚講述流遣地的苦難:
風沙四起的西北地、苦寒無比的東北地、酷熱難耐的云貴煙瘴之地都成了差役口中的素材。
兩人一來二去,彼此傾心,就在夜里私奔荒野。
由于流遣地荒涼人煙搜尋范圍特別廣,兵力有限,所以兩人「終成眷屬」,可謂是一件奇事。
其真實性雖然存疑,但是這一故事無疑是印證了女囚在差役們心中的特殊地位。
押送女囚這一差事,是差役們當之無愧的「香餑餑」。
結語:
流放制度原則上是無期徒刑,需要終身服刑,由于流放路途遙遠,許多人犯因此喪命。
而由于大量的人犯被發往偏遠邊地,導致人犯家中的勞動力減少,糧食產量降低,如遇天災,更是顆粒無收,使得基本生活難以維持,以致產生許多難民。
因此,流放這一制度備受爭議,即使是能夠撈得油水的差役們,也會因犯人逃跑之事而提心吊膽。
相比較而言,差役們最為輕松之事,則是押解女囚了。
他們不僅能撈足油水,還無需擔心逃跑之事,甚至有可能尋得自己的姻緣。
但我們不可忽略的是,差役們喜好押送女囚的心理是建立在女性的「節烈」之上的。
女性把貞潔看得高于一切,并以各種過激行為,身體力行的實踐著「節烈」
:
夫亡自盡以殉節,傷肢自殘以守節,恐受辱或受辱以死保節,夫死被人逼嫁而以死相抗……
言及此處,莫名哀傷。
參考資料:
《清代寧古塔流人的流放制度及悲慘處境》 劉欣 寧安市馬駿紀念館